《道德经》:道法自然,人法人性,真正懂道的只有两种人

2023-1-5 07:57| 发布者: mgmyosm3w0| 查看: 171| 评论: 0









世上有两种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性。

“道法自然”是老子的核心思想之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推而言之,人法自然,人类理应效法自然,为家庭、为社会、为人类做出最大的贡献。而事实上,多数人效法的不是自然,而是人性。请看下面两个案例:

01、繁华的闹市街头,十多个行人堂而皇之地闯红灯过马路,瞬间叠加成了一种可怕的规则;

02、男生陪女友逛街,女友问男生说:“你饿吗?”。男生答道:“一点都不饿”,女友顿时无语。









当有人闯红灯时,总会有很多人效仿,因为在他们看来,别人都在闯红灯,如果自己傻傻地等待,岂不是吃大亏了吗?第二个案例,男生很诚实地答复“一点都不饿”,其实女生真正希望他答复的是“我也饿了,你想吃点什么?”估计这对小情侣不会处太久。

这便是人性。人性多是贪恋的、自私的、不忍直视的。

老子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

自然的法则,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而人性的法则刚好相反,是减少不足的来奉献给有余的。谁能够减少有余的,来补给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之人才可以做到。 因此,圣人有所作为而不占有。

老子又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圣人没有占有之心,而是尽力帮助别人,自己反而更充足;尽力给予别人,自己反而更丰富。









圣人和自然的法则是“创造”。

老子创造了《道德经》供世人研究传阅,而老子自己却不受任何损失,两千多年来,反而名声越来越大,响彻美国、德国……。

人性的法则是占有。

一块蛋糕,甲分的多了,乙分的就少了,最终陷入无穷无尽的争斗当中。生活中,经常看到兄弟姐妹因争夺遗产而反目成仇;同事好友为争夺职位而不择手段。

老子的哲学具有终极的意义,他期望人类能效法自然,和平共处,为而不有,为而不争。而让效法人性的人类转而效法自然,可谓难度极大,甚至有些不切实际。

大家知道,儒家思想长期影响着国人,它强调的更多的是人与人、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之间的处事法则,也就说儒家思想“取之于人,用之于人”,所以人们很容易接受。道家思想更多的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也就是说“取之于自然,而用之于人”。









让自私的“人”效法“无私”的自然,《道德经》这种崇高的境界,注定只有少数人能读懂并“勤而行之”。

人类在地球上仿佛是多余的

世上真正懂道的也许只有两种人,第一是不受世俗污染有一颗纯朴之心的人。第二是智慧通达无私利他的人。

但是这两种人世上又有多少呢?根据二八定律来看,只有两成的人能做到纯朴无私、效法自然;而八成的人多是自私的,他们效法的是人性。

有人说,如果要从地球上拿掉一种生物,那么这种生物就是人类。人类把地球弄得千苍百孔,能源枯竭,大气污染,海洋污染……

而把人类从地球上拿掉后,一切岁月静好。









人生在世,亲近自然,效法自然,敬畏自然,让天更蓝,水更绿,心更淳,人更美,也许这才是《道德经》所真正倡导的。
指导教练:mgmyosm3w0联系电话:151****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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