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草案要求生物工程食品标签必须明确标示公开信息,表明该食品是生物工程食品或含有符合本标准的生物工程食品配料。 (1)标示的位置
生物工程食品所标示的公开信息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格和清晰度,并在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进行显著标示,使消费者能方面的阅读和理解。
生物工程食品的公开信息应标示在以下位置(散装食品除外):(a)应标示在主要展示版面;(b)任何公开类似信息声称相邻的信息面板;(c)将公开信息标示在在消费者容易看到的替代版面中。 (2)标示的形式
生物工程食品标示公开信息,必须采取如下形式中的一种进行标示。主要包括文本形式、符号形式、电子或数字链接形式或文字信息形式。 文字形式(Text disclosure)
含有生物工程食品成分的食品,根据其采用程度以文字形式进行标示时,必须包含 “bioengineered foods”、“bioengineered food ingredients”、“Contains a bioengineered food ingredient”、“may be a bioengineered food”或“may contain a bioengineered food ingredient”等文字。 符号形式(Symbol disclosure)
该征求意见列举了生物工程食品或含有生物工程食品配料的食品标示公开信息的符号形式,目前还未确定用哪种标识。
电子或数字链接形式(Electronic or digital link disclosure)
通过在标签上印有电子或数字链接进行生物工程食品公开信息的标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具有随附声称,并按照以下条件进行标示(1)在声称的上方或下方标示:“Scan here for more food information” “Scan anywhere on package for more food information”或“Scan icon for more food information”。(2)并附有电话号码,该电话号码必须靠近数字链接和(a)(1)所述的随附声称,并附有 “Call for more food information。
(b)产品信息页面。当访问电子或数字链接时,链接必须直接进入产品信息页面以便在电子或数字设备上显示。需满足以下要求:(1)按照指示访问链接后,产品信息页面必须是出现在电子或数字设备上的第一个屏幕。(2)产品信息页面必须包含以文本或符号的形式进行的生物工程食品公开。(3)产品信息页面不得含有营销和宣传材料。 短信形式(Text message disclosure)
负责生物工程食品公开的机构不得通过短信信息向任何人收取生物工程食品信息的费用,并且必须遵守如下要求:(a)标签必须包含词句“Text [number] for more food information”。该号码必须是一个数字或短代码,消费者可通过发送该号码给相关机构或部门获得食品相关的信息。(b)回复的信息必须按照文本形式的生物工程食品公开进行表述。(c)答复必须排除营销和宣传材料。
此外在进行生物工程食品标示公开信息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采用符号公开时必须符合符号标示的要求;而在电子或数字链接公开或文字信息公开时,则不得收集、分析或出售任何关于消费者或消费者设备的个人可识别信息;但是,如果必须收集这些信息才能达到本部分的目的,则必须立即删除信息,不得将其用于任何其他目的。